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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快递为避免纠纷应实行保证金制度
相关专题: 物流新闻 发布时间:2012-03-30
资讯导读:昨日本报报道了化妆品骗局延续多年,知名快递公司宅急送(微博)屡遭投诉一事。报道刊出后,引起许多网友共鸣,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自己也

昨日本报报道了“化妆品骗局”延续多年,知名快递公司宅急送(微博)屡遭投诉一事。报道刊出后,引起许多网友共鸣,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自己也是同类骗局的受害者,并称将向宅急送讨说法。

记者在新浪微博偶然发现,有自称宅急送公司的员工自曝,一些“欧莱雅”化妆品常被拒收,作为员工都开始怀疑产品的真实性。

网友“@仓储配送运输”写道:“北京昌平营业所的月结客户,发欧莱雅化妆品+VIP会员卡,几乎能达到百分百拒收,严重质疑包裹中物品的真实性,每次看见这些包裹进港,工作的积极性严重挫伤。”这名网友还将这条信息分别@给“@宅急送市场部”、“@宅急送刘东屯”两个ID号。

对于这样的情况,有网友认为这浪费了公司资源,也影响了品牌。网友“@宅急送赵占涛”发微博称:“对于假冒伪劣产品,对于信誉不好的公司,对于妥投明显低于平均指标的客户,为什么就不能说不?这个问题其实已经提了好多次。危害显而易见:占用我们的资源,影响准点,更严重的是影响我们的品牌啊。”

记者注意到,网友“@宅急送赵占涛”在微博的公司一栏登记的是“宅急送”,关注了多位宅急送高管的微博,并且加入了一个名为“宅急送核心群”的微群。而“@仓储配送运输”此前也曾在微博上注明是来自“宅急送”公司。

昨日报道刊出后,记者在微博上将报道转给了宅急送公司的多位高管,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这些管理层仍没有回应。

广东物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马仁洪接受采访时强调,这一情况的出现与快递行业的诚信制度建设滞后有关,“只有企业诚信,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激辩“保证金”制度

在昨日的报道中,有律师提到,从事代收货款的快递公司,承担的已不仅是运送的职能,而更像一个第三方支付平台,不妨学习淘宝等电子商务企业,对委托代收款的商户收取“保证金”,当消费者与商户之间发生纠纷时,给消费者先行赔付,钱款就从“保证金”里支取。对于这样的建议,各方有何看法?

 某快递企业负责人:

  不易掌握交易平台,实施难度大

一家国内知名快递公司驻广州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她对这一提议并不看好。据称,快递公司在相关交易中只是承运方,而不像淘宝网(微博)那样是一个交易平台。快递公司对买卖双方的交易情况、具体的商品信息等并不清楚,一个普通的收件员也没有能力辨别商品的真假。这位负责人称:“如果交易平台是我们提供的,我们肯定会这样做,因为快递公司也希望尽量避免纠纷。”

不过,为了避免卷入类似的骗局,在该公司代收货款的协议中,都会明确写上不能是假冒伪劣商品、不能是假冒的名牌商品等。

 广东物流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秘书长马仁洪:

  企业诚信才能解决根本问题

马仁洪表示,首先要看到一点,快递企业提供代收货款,这是一个很好的服务方式。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方式无论对于商家、消费者,还是物流企业,都有好处,是一个“三赢”的做法。

现实中,电子商务发展过快,物流行业跟不上电子商务的发展;与此同时,物流行业法规标准的完善,也跟不上物流行业的发展步伐。这才是问题的根本原因。

对于“保证金”制度,马仁洪表示,如果不是政府强制实施,这种方式要想在业内推行可能不大现实,毕竟这样做会大大增加企业的成本,甚至引起一些商户的反感。

“企业的诚信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他表示,作为行业协会,他们今年将加大对会员企业的评估,并且建立诚信企业的试点,用标杆企业来带动大家,鼓励企业都向诚信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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