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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没退成不再按内销征税
相关专题: 贸易新闻 发布时间:2012-07-16
资讯导读: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调整出口退税政策,将部分出口货物由征税调整为免税。在旧政策中,出口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或虽已申报退税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税务机关补齐有关凭证等,按规定不予退税,须按内销征税。  

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出口企业经常因外汇收汇拖延、进货厂家开具发票不及时等,无法按规定期限申报退税,最后变成要视同内销征税。新政策则将不予退税并按内销征税的规定调整为免税,目的在于减轻企业纳税负担,促进出口企业的发展。

来源:中国大物流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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