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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发布物流业“新36条”细则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2-07-17
资讯导读:昨日,发改委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通过打破管理瓶颈、减少行政审批,减轻税收等多种手段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

昨日,发改委联合公安部、财政部等12部委发布《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通过打破管理瓶颈、减少行政审批,减轻税收等多种手段鼓励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重点领域和基础设施领域。

物流业成本高已成为目前我国物流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近期,全球第四大第三方物流公司基华物流发布报告,预计到2016年,中国将成为全球最大的物流市场。目前,中国的物流成本占GDP总量比重约为18%,几乎相当于欧美水平的2倍。

此次《实施意见》发布也是发改委完成此前国务院要求,即6月底前出台“新36条”相关实施细则。值得注意的是,多项实施意见对准的均是政府要“放权”。如:要求地方政府对民营物流企业的物流车辆享受同等的通行证发放、进城停靠等便利通行政策。在政府行政审批上,将清理针对物流企业的资质审批项目,逐步减少行政审批,简化注册经营手续。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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