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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62条“涨价”高速公路零时起恢复原收费标准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2-08-06
资讯导读: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3日下午发布消息,该厅与广东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广东省62条高速公路因统一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自3日零时起执行。

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3日下午发布消息,该厅与广东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广东省62条高速公路因统一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自3日零时起执行。

(2012年8月)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3日下午发布消息,该厅与广东省物价局联合发布通知,将广东省62条高速公路因统一收费标准取整原则变化而提高收费额的路段,恢复按原收费额收取通行费,自3日零时起执行。

这份名为《关于广清等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显示,此次恢复原收费额的是广东省国有企业投资的(含部分国有企业控股的)经营性高速公路项目,通知给出了每个项目的具体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标准及收费系数、收费标准。

此前,广东已将3条因取整原则变化导致部分区间收费额提高的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项目(韶赣高速公路,江肇高速公路,广园快速路二、三期)恢复原收费标准,从8月1日零时起实行。

6月1日零时起,广东省高速公路统一收费标准,其中收费金额取整原则调整为以1元为最小计费单位,四舍五入取整。此前该省高速公路收费金额按照5元或10元取整;此举导致部分高速公路部分区间段收费“不降反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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