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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技术应用《意见》助力物流企业走出困境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2-08-09
资讯导读: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加快组织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加快组织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

(2012年8月)近年来,随着人力成本的逐步攀升,运输、储存、装卸、搬运、包装、流通加工、配送、回收、信息处理等一系列中间环节的成本增加,物流企业的获利空间逐步被压缩。为了提高商贸物流技术应用水平,降低物流成本,提高流通效率,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关于推进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旨在加快组织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意见》指出,目前,我国商贸物流服务网点分散、技术装备落后、组织化程度低,自营配送、多头配送仍占主导地位,城市“最后一公里”物流成本高、中转难、货车停靠难等问题较为突出。商务部力推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希望通过开展现代物流技术应用和共同配送工作,促进大中城市合理规划和布局城市物流节点、优化物流配送组织方式,形成布局合理、运行高效、通行有序、绿色环保的城市配送网络体系。同时,引导和推进批发、零售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供应链模式创新,培育一批运营规范、技术应用水平高、管理有序的商贸物流示范企业。并且力争到“十二五”末,重点城市共同配送(含统一配送)网点覆盖率达到40%以上,等量货物运输量降低30%以上,物流费用占商品流通费用的比率下降2个百分点。

据了解,《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在4方面做出努力。其一是要完善城市共同配送节点规划布局,构建以重点商贸物流园区、公共配送中心和末端共同配送点等物流节点为支撑的城市物流配送网络体系;其二是鼓励商贸物流模式创新,支持商贸、物流企业以联盟、共同持股等多种形式开展共同配送;其三是支持企业改造升级现有物流信息系统,实现物流企业与商贸流通企业、生产企业及相关管理部门之间的数据共用、资源共享;其四是要加大商贸物流设施改造力度,根据城市共同配送节点规划布局,引导和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商贸物流设施。

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小民营企业显然已经成为经济大潮中一股不容忽视的力量,而以中小企业为主的物流业也正在面临着一场行业洗牌,在政策支持下,城市物流体系的调整有望使物流业步入崭新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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