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交通物流网ChinaTLN.com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关于征求2013年关税调整意见的通知
相关专题: 物流法规 发布时间:2012-08-13
资讯导读:近日,豫商贸函字〔2012〕98号发布了通知,通知称,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求2013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商办财函﹝2012﹞819号文)相关要求,就调整2013年关税税率、税目等研提意见,并于8月10日前上报我厅,全文内容如下:

近日,豫商贸函字〔2012〕98号发布了通知,通知称,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求2013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商办财函﹝2012﹞819号文)相关要求,就调整2013年关税税率、税目等研提意见,并于8月10日前上报我厅,全文内容如下:

近日,豫商贸函字〔2012〕98号发布了通知,通知称,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求2013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商办财函﹝2012﹞819号文)相关要求,就调整2013年关税税率、税目等研提意见,并于8月10日前上报我厅,全文内容如下: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商务局、相关企业:为做好2013年度关税实施方案拟定工作,进一步优化关税税率结构和税目设置,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平稳较快发展需要,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征求2013年关税调整意见的函》(商办财函﹝2012﹞819号文)相关要求,请根据近年国内经济和进出口贸易发展改革、宏观调控需要,以及支持工农业发展、节能环保、高新技术装备引进、社会公益事业、丰富人们生活等方面需求,就调整2013年关税税率、税目等研提意见,并于8月10日前上报我厅(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具体要求和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通知。

联系人:姜红 电话:63576231 传真:63813326邮箱:hncomwmc@

附件:1.建议汇总表2.增列税目建议表3.调整进出口暂定税率建议表4.调整进出口税率建议附列资料5.关于进出口税目、关税税率调整建议的编报说明

二〇一二年八月三日

附件下载:附件(1—5)

来源:立刻网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