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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物流直达海岛驻军
相关专题: 物流人物 发布时间:2012-09-25
资讯导读:现代物流直达海岛驻军  这是一次沈阳战区驻岛陆海空三军部队翘首期盼的航行:2012年6月27日,大连港某军用码头,3艘登陆艇和1艘民用

现代物流直达海岛驻军

这是一次沈阳战区驻岛陆海空三军部队翘首期盼的航行:2012年6月27日,大连港某军用码头,3艘登陆艇和1艘民用船满载装备、器材、药材及生活给养物资,从码头鸣笛起航,驶向大海深处的海岛。

此举,标志着沈阳战区驻岛三军部队联勤运输配送保障步入常态化运行模式,为我军探索军交水路运输保障翻开了崭新一页。

  军民融合构建现代海上军事物流

几年前,一台《军嫂上岛》的小品,打动了全国众多观众,也牵动着沈阳军区领导的心:长期以来,驻岛官兵因自身没有水上运输保障运力,饱受出行难、物资装备补给难等种种不便。海岛运输保障问题已成为制约驻岛部队建设发展的瓶颈。

解决驻岛官兵运输保障难题刻不容缓!去年以来,沈阳军区联勤部先后3次派出工作组深入驻岛部队和港航部门,重点对码头靠泊、船舶运力、装卸机械及运营方式进行了调研,全面了解驻岛部队水路运输方式、运输能力、运力构成、运输需求等情况。最终,一个包含翔实准确数据信息的调研方案,摆在沈阳军区领导的案头。

调研结果让军交部门有了底气。他们积极与海军和辽宁省交通厅协调沟通,研究建立军民融合的陆岛运输保障体系,通过开通固定时间和航线的“班船”,对驻岛部队实施运输配送保障。他们制订《沈阳军区陆岛水路军事运输管理暂行办法》,印发《部队陆岛水路输送手册》,对陆岛运输的实施做出具体规范。

据联勤部军交部部长王琦介绍,为更好地让陆岛水路运输畅通运转,目前沈阳军区已建立了由军地港航部门参加的陆岛运输三级组织协调机构,并根据岛屿部队保障需求,依托现有港口设施,建立3个配送中心,逐步形成集采购、仓储、转运、配送于一体的现代军事物流体系。

前不久,记者在军交部门了解到,首批联勤运输配送中心已在庄河、大连等地同时成立,中心主要包括军运办公室、军用物资存储场和军人候船区,均已列入港口统一规划管理。

采访中,某要塞区海防营教导员郑宝宇欣喜地告诉记者,如今驻岛部队官兵出行与物资运输,有了联勤运输配送中心的“一条龙”服务,再也不用为进出海岛发愁了。

  “门到门”物资配送直通营门

“班船”开通,如同清爽的海风吹进驻岛官兵的心坎。

海军观通某团团长李太明感慨地告诉记者:“我算是‘老海岛’了。过去,驻岛部队的补给运输基本靠租用地方民船,不仅运费花费不菲,还经常运送不及时,严重影响了战备工作和生活。现在有了陆岛水路运输‘班船’,装备、器材和生活给养物资保障及时快捷,直通营门,实在是太方便了!”

在探索统筹运用军地运力资源过程中,军交部门通过对驻岛部队运输需求整合、测算,积极构建“点对点”“门到门”的运输配送体系,为驻岛部队提供方便、快捷的运输服务,有效解决了驻岛部队运不上去、运不及时、运不到位的实际问题,实现陆岛运输从自我保障向军地融合保障,从随机无序运输到定点定航常态化运输保障的跃升。

据悉,目前沈阳军区通过使用军队和民用运力在大连与周边各岛屿间,共开通两个“周班船”和两个“月班船”,有特殊要求的可视情开通“专船”保障,形成定点“班船”常态保障与临时“专船”应急保障相结合的陆岛水路军事运输保障体系,最大限度地满足驻岛部队战备训练和后勤供应保障需要。

汽笛长鸣,船队远航。记者置身“班船”出航现场看到,装有不同物资的4艘“班船”整装待发,两艘分别是由大连港开通至海洋岛和獐子岛的“月班船”,另两艘是开通至大长山岛和广鹿岛的“周班船”,其中一艘租用的民船装载着为驻岛部队采购的生活给养物资。令人眼前一亮的是,以往零散的生活物资,如今全部被分类装载在贴有不同标识的迷彩箱中。军交部领导向记者介绍,这是该部按照现代军事物流要求,为适应水路运输量身定做的“军运周转箱”。该箱具有坚固、耐腐蚀、保温、轻便等特点,能更好地提高船舶装载使用效率。

  三军一体统筹使用海上运力

陆岛水路军事运输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在探索实践中,难免遇到困难和问题。

水路运输不同于陆路运输,运输工具有限、气候条件制约等因素为航运设置了重重门槛。如何使军事水路运输更加顺畅?军交部门首先从审批程序上下功夫,军区内陆岛水路军事运输计划由各级运输部门归口管理,采用军区、军、师级单位三级管理体制,实行逐级负责、军区集中审批的管理模式。对此,沈阳军区联勤部部长李文纲向记者介绍说:“运输计划归口管理,有利于集中掌控运输需求、统一安排货物流向、综合调配军地运力,提高运输保障效益,是新形势下探索建立军事物流体系的有益尝试。”

运力不足,是制约“班船”常态化运行的一个瓶颈。对此,沈阳军区联勤部在《沈阳军区陆岛水路军事运输管理暂行办法》中明确要求:统筹使用陆海空军船艇部队和地方水运力量,科学、合理地调度使用三军联勤保障运力实施陆岛运输,并以军内自身运力保障为主。

在此基础上,他们还规定,陆岛水路军事运输,无论使用军队运力还是民用运力,所产生的运输费用统一由军区联勤部结算;运输过程中涉及的组织计划、业务培训、现场保障等勤务工作以及配送中心的配套设施等,军区将给予专项经费补助和支持。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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