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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办法修改意见的函
相关专题: 贸易法规 发布时间:2012-12-14
资讯导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安全监督司 交安委办函〔2012〕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天津、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部内各司局,部属各单位,中远、中海、招商局、中交建设、中外运长航集团:

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我办研究起草了《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于2012年12月21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办。

联系人:宋佳森             

电话:010-65292133

传真:010-65293796   

邮箱:pengfp@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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