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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无责不赔等霸王条款将废止
相关专题: 贸易法规 发布时间:2012-12-21
资讯导读: 记者日前了解到,中国保监会从去年10月份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已正式出台。《通知》规定,购买车险时所谓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和“不计免赔”的三大霸王条约都将成为历史,从此,车主们也可以从自身车险保费中省下不少钱。

记者日前了解到,中国保监会从去年10月份开始向社会征求意见的《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已正式出台。《通知》规定,购买车险时所谓的“高保低赔”、“无责不赔”和“不计免赔”的三大霸王条约都将成为历史,从此,车主们也可以从自身车险保费中省下不少钱。
    车险将会“买多少赔多少”
    在第一条车险霸王条约中,“高保低赔”最让人郁闷。“我买了一辆二手车,购买价格是6万元,但是投保时非要我按照新车价格来投。”车主刘先生介绍,他在保险公司的“规定”下,不得不按照自己车24万的原价来购买全车险。然而,等到他的车真的出现了事故时,保险公司却又要按照车辆折损费来理赔。
    对此,保险公司统一的说法是,虽然旧车也是按新车价值投保,但这是“足额投保”,万一只发生了部分车损时,保险公司不可能用旧配件去维修车辆,而是用新配件来维修,所以按新车购置价投保也合情合理。“这简直是荒唐。”刘先生无奈地说,这种情况在所有保险公司里都会有所存在。对此,记者算了一下,一旦这种霸王条款被取消,车主按照自身的车辆价值投保,保费将会便宜上千元。
    “不赔”霸王款将被免除
    记者了解到,在车险的不赔条款包括“无责免赔”,这是指只有车主在事故中负有责任的情况下,对车辆的损失进行赔偿,而且,按事故中的责任比例确定赔偿比例,无责任时不赔。从《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中可以看出,“无责免赔”将被废除,将车主无责任造成的损失部分也纳入了赔偿范围。
    “也就是说,购买车损险的车主无论自己有无责任,都能直接向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索赔。”有保险业内人士表示,如今,这项规定已经在北京试运行,将来可能向全国推行。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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