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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业再受高层关注
相关专题: 博客观点 发布时间:2012-12-27
资讯导读: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10项降低流通费用措施具体包括: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等。

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10项降低流通费用措施具体包括: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规范和降低农产品市场收费;清理整顿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和恶意占压供应商货款;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对公用事业延伸服务的收费监管;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监管;开展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等。
    除上述措施外,此次会议还提出,要抓紧落实提高小型微型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政策;加快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完善试点办法,降低交通运输业税收负担。加快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业内人士认为,国务院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规范物流业,降低流通成本,主要原因是社会物流总费用依然较高。发改委12月26日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1-11月,社会物流总费用8万亿元,同比增长11.9%,增幅比1-10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
    该人士认为,降低流通费用上,“减税降负”成为重要手段。减税具体指“营改增”。该项措施今年年初在上海试点并逐渐推向全国。从实际效果看,结构性减税只降低了流通企业部分成本,短期影响有限。降负是指财政、土地、成本等优惠政策,能切实降低流通企业成本,解决流通环节出现的问题。
    “例如措施中提到,降低农产品生产流通用水用电价格,降低偏高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三年内免征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这些措施将利于农产品、商业零售等板块,切实降低流通成本。”该人士说。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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