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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对中国胶合板产业“反倾销、反补贴”案解读
相关专题: 物流学院 发布时间:2013-03-07
资讯导读:2012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正式对我国胶合板产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美之间又一场贸易“战争”鸣枪开炮。在我国胶合板产业正积极备战产业损害初裁抗辩阶段,《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专访了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业内专家和律师代表,围绕此案的背景、案情和利弊分析等相关问题,全景解读此次发生在中美胶合板产业之间的贸易战。

受访人: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秘书长 石峰 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市场部主任 吴盛富 北京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军 

2012年10月18日,美国商务部宣布正式对我国胶合板产业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美之间又一场贸易“战争”鸣枪开炮。在我国胶合板产业正积极备战产业损害初裁抗辩阶段,《中国绿色时报》记者专访了有关行业协会负责人、业内专家和律师代表,围绕此案的背景、案情和利弊分析等相关问题,全景解读此次发生在中美胶合板产业之间的贸易战。

胶合板产业掀起一场中美贸易战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此次美国针对我国胶合板产品发起双反调查的基本案情。

张军:2012年9月27日,美国国内胶合板企业联盟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和美国商务部(DOC)提起对产自中国的胶合板产品进行“反倾销、反补贴”调查。ITC于9月27日当天予以立案。这个立案时间刚好在中国“十一”和中秋节长假之际,而根据美国的法律程序,中国的应诉企业必须在2012年10月11日向ITC提交“外国厂商”的损害答卷,这明显对中国企业应诉不利。可以看出,美方的这种做法是有意而为之的。

2012年10月18日,DOC正式立案着手调查。本案反倾销的调查期为2012年上半年,反补贴的调查期为2011年全年。经中国商务部与DOC磋商,在反补贴中,DOC取消了“低价供应原木”这个调查项目,所以目前本案调查的补贴项目主要有外商投资企业税收减免、进口设备增值税和关税减免、政府低价提供电力等。

记者:关于此次涉案的产品范围一直是业界关注的焦点,究竟有哪些商品涉及到此案?

吴盛富:本案原告提出的涉案产品主要是阔叶材胶合板和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产品。但由于中美胶合板标准和分类有较大区别,各自理解也不同。我国胶合板类产品分为针叶材、阔叶材胶合板(普通胶合板)、竹胶合板、航空胶合板、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集装箱地板、木地板基材胶合板等。但美国的胶合板并没有这么细的分类,所以原告就把中国所有品类的胶合板都归类为阔叶材胶合板和装饰单板贴面胶合板,还把细木工板和纤维板、刨花板经单板贴面后的产品也包括在内,这对我们非常不公平。

本案共有74个10位HS税号的胶合板类产品均被纳入调查范围,根据美海关统计,涉案金额6.16亿美元。我方已经通过律师向美国商务部等部门要求澄清事实,把不属于阔叶材胶合板范畴的产品排除在本案之外,目前还没有得到美方回应,我们会继续积极争取尽可能地缩小涉案产品范围。

记者:美方原告诉称涉案中国胶合板产品的倾销幅度高达310%,这个比例是怎么来的?

张军:美方在本案中选择了泰国为“替代国”,以泰国Phang-Nga Timber公司的财务数据作为3项费用(直接制造费率、管销财费率和利润率)的参照,但这个费率高达76.2%,是一个非常不符合实际的高额费率。加上美国申诉方在计算税率时,选择了一款中国的低价产品为参照,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产品对美净销售单价约为每立方米280美元,而正常价值(即生产成本)约为1200美元每立方米。因此,得出这个310%的高额税率就不奇怪了。

在通常情况下,美国申诉方在提起针对中国的反倾销调查申诉中,都会人为计算出一个奇高的反倾销税率。比如在之前的多层实木复合地板案中,美国申诉方提出的反倾销幅度就高达242%,而该案中,我们最终获得的结果还是比较好的,浙江裕华获得了零税率,其他两家强制应诉企业的税率也都在4%以下。

因此,我们不要被这个310%的税率吓倒了,只要企业积极应对,将会获得一个比较接近实际情况的最终结果。

记者:目前此案有何进展?是否有案件进程的时间表?

石峰:目前整个工作正在有序进行,共有95家国内胶合板生产企业参加了由中国林产工业协会组织的产业损害抗辩,并已经填报表格。协会已经与公开招聘的律师事务所及其美方合作伙伴签署委应诉托协议,将就此项工作建立一个快速通报渠道,随时向有关部门、参与产业损害抗辩的企业及单位进行经常性沟通和汇报,以保证信息通畅。

根据美方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预计将在11月13日左右对该产业损害调查作出初裁,如果该机构认定从中国进口的此类胶合板产品给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或威胁,美国商务部将继续进行“双反”调查,并预计将于今年12月和明年3月分别作出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的初裁结果。

产业损害是“双反”调查的重中之重

记者:什么是产业损害?美国对于产业损害是如何定义的?

张军:根据WTO的相关协议,以及美国国内的相关国内法,在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都要对“国内产业”是否受到损害进行裁决。在美国,是由ITC来审理产业损害申诉。

所谓“损害”,是指对一国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实质损害威胁或对此类产业建立的实质阻碍。ITC对损害的确定会依据肯定性证据,并包括对下述内容的客观审查:进口产品的数量和进口产品对国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的影响、进口产品对生产同类产品国内生产厂商的影响、进口产品和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

在本案中,我们会举证主张,中国对美国出口的胶合板产品和美国本土生产的胶合板产品并不在同一个市场上竞争。中国的产品主要是中低端产品,而美国产品属于高端产品,这就是所谓的“市场细分”问题,这将会是一个很有力度的抗辩。当然我们也会尽量防止ITC作出“损害威胁”的裁决。

记者:产业损害的抗辩对于整个案件而言意味着什么?

吴盛富:如果产业损害赢了,那整个“双反”官司就赢了,所以产业损害的抗辩是所有“双反”调查案件中的重中之重。产业损害对于本案而言意义更重大。目前据我们了解到的情况,如果中国不积极应对此次“双反”调查的产业损害,将引发其他国家的效仿。目前,已经有欧盟、韩国等国家和地区欲对我国胶合板产业同样发起“双反”调查,这将形成一个恶性的连锁反应。

所以,只有我们积极应对产业损害,体现出我国胶合板行业不畏惧且敢于应对不公平的贸易壁垒的姿态,才能尽可能地避免此次“双反”调查成为引发我国林业产业对外贸易壁垒的“多米诺骨牌”。

涉案企业积极应对是唯一出路

记者:此次“双反”调查以来,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做了哪些应对工作?

石峰:9月27日,协会通过顾问律师提前获此信息后,第一时间向国家林业局有关部门作了书面报告,引起了主管领导的高度重视。9月28日上午,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中国林科院等有关单位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应对座谈会,充分了解了本案的有关情况。会后,中国林产工业协会决定对美国此次发起的贸易壁垒组织行业企业并聘请律师进行应诉。协会当天下午就起草了通知,在国庆假期前和胶合板生产重点地区和重点企业取得了联系。

10月8日,协会组织召开了胶合板行业应对美国“双反”调查协调会,此会得到了胶合板行业的充分认可和积极配合,参会企业多达91家,参会人员120多人。会上协会相关专家和律师就此次“双反”的提出背景、近年来协会组织企业应对国际贸易壁垒的有关情况、此次调查需要做的相关工作等向与会企业进行了介绍。经大家现场表决,一致拥护中国林产工业协会代表涉案企业对美进行胶合板“双反”产业损害抗辩工作,并现场从8家投标律师事务所中表决选出了参加此次抗辩的律所为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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