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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新规3月1日起施行 野蛮分拣最高罚三万元
相关专题: 物流数据 发布时间:2013-03-09
资讯导读: 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等作了详细规定,3月1日起施行。

企业分拣作业时,不得野蛮分拣,严禁抛扔、踩踏或者以其他方式造成快件(邮件)损毁;企业应当在承诺的时限内完成快件(邮件)的投递……修订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经营主体、快递服务、快递安全等作了详细规定,3月1日起施行。 
    新《办法》补充了管理主体,明确省级以下邮政管理机构对快递市场实施监督管理,邮政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的服务能力对经营许可的业务范围和地域范围进行核定;规范了开展快递加盟行为的双方资质、权利义务关系等内容;对建立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代收货款服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提出了规范性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发生重大服务阻断、暂停快递业务经营活动时应向邮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并向社会公告。 
    《办法》还特别针对快递野蛮分拣、随意处理无着邮件等行为明确了法律责任,野蛮分拣情节严重的可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来源:中国物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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