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交通物流网ChinaTLN.com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浙江宁波升级交通检疫海事三方合作
相关专题: 船公司新闻 发布时间:2013-04-17
资讯导读: 日前,宁波市交通运输委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签署了《关于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水平 共同推进国际强港建设合作备忘录》。未来,三方将共同推进宁波国际强港建设,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日前,宁波市交通运输委与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宁波海事局签署了《关于提高口岸监管服务水平 共同推进国际强港建设合作备忘录》。未来,三方将共同推进宁波国际强港建设,落实浙江海洋经济发展战略。

根据备忘录,三部门将建立联席合作机制,在口岸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港口信息化建设、发展多式联运、危险货物联合监管、港口应急联动处置等方面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据悉,此次签约在全国地级市同类性质合作中尚属首次。

在宁波市交通运输委主任劳可军看来,港口、检验检疫、海事三个部门联系越紧密,港口物流就越顺畅,竞争能力就越强,对发展宁波进出口贸易的贡献也就越大。

在以往工作中,三方已经建立了比较紧密的合作关系,并得到交通运输部和国家质检总局的充分肯定。加快打造国际强港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宁波港作为贸易物流港地位的进一步凸现,为三方深化合作提供了广阔空间。此次合作备忘录,紧扣转型提升主线和港口发展主题,明确更具操作性的联席会议制度、专项协作组机制和日常联系协调制度,深化了合作内容,拓展了合作领域,开创了央地合作新局面。

下一步,三方将研究制订并细化年度合作工作任务,明确具体目标和时间节点,组建专门工作组,扎实推进合作事项,共同经营好、使用好平台,合力打造三方合作的升级版,为宁波实现“两个基本”、建设“四好示范区”作出不懈努力。

来源:中国物讯网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