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交通物流网ChinaTLN.com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百余名船员“家门口”受益
相关专题: 海关公告 发布时间:2013-05-20
资讯导读: 近日,台州辖区第一期海船船员基本安全补差和丁类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班如期开班。这次培训班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台州举办,分成3个班次,共有110名台州籍海船船员参加。

近日,台州辖区第一期海船船员基本安全补差和丁类船员过渡期适任培训班如期开班。这次培训班由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在台州举办,分成3个班次,共有110名台州籍海船船员参加。

台州海事局工作人员介绍,台州现有10649名海船船员,据初步统计,将有9000多名船员需要完成基本安全补差培训,2000多名船员需要完成丁类过渡期适任培训,而台州现有的船员培训机构不具备过渡期补差培训资质。如果台州船员分批到辖区外的培训机构参加补差培训,将给船公司和广大船员朋友带来诸多不便。台州海事局创新服务举措,把培训班搬到了“家门口”,引进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到台州开展相关培训,为船员参加培训带来极大便利,这一举措将能为企业及船员节省开支数百万元。

记者从海事部门了解到,为了履行《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国际公约,我国对国内一系列的船员法规进行了修订,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11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培训合格证书签发管理办法》,还对培训管理办法、船员值班规则等做了修订。其中,按照《STCW公约马尼拉修正案过渡规定实施办法》要求,船员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合格证补差培训,并在完成相应过渡期适任培训后,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旧版船员合格证书和适任证书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至2016年12月31日,自2017年1月1日起海船船员上船任职必须持有“11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

从今年5月开始,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校每月在台州举办一期海船船员过渡期补差培训班,每月10日开班。海事部门提醒广大船员,请需要补差培训的船员须在2016年7月1日前完成合格证补差培训,并在完成相应过渡期适任培训后,申请“11规则”适任证书和新版培训合格证,确保船员适任。

来源:中国物讯网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