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交通物流网ChinaTLN.com >> 商业资讯 > 详细信息
交通运输部:让“阳光引航”照亮港航企业
相关专题: 海运新闻 发布时间:2013-07-18
资讯导读: 提升引航整体服务水平,倾心服务港航企业发展。日前,交通运输部在行业内印发关于《推进阳光引航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以保安全、保船期、降成本的服务为宗旨,努力构建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的阳光引航服务体系。

提升引航整体服务水平,倾心服务港航企业发展。日前,交通运输部在行业内印发关于《推进阳光引航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简称方案)的通知,该“方案”以保安全、保船期、降成本的服务为宗旨,努力构建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的阳光引航服务体系。

一段时间以来,世界海运需求增长乏力、船舶运力供求失衡进一步加剧、燃油和劳务等成本上涨种种因素导致航运市场持续低迷。交通运输部采取多项措施,与港航企业共克时艰,其中,《推进阳光引航提升服务水平工作方案》是又一有力举措,是交通运输部认真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是为民、便民,为基层办实事。

根据“方案”,各相关部门要实施阳光调度:公布引航申请程序,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各引航机构要制订引航、移泊申请受理程序,统一引航申请受理标准,提高引航申请受理效率,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高效的引航申请服务;公开船舶引航计划,各引航机构要建立公开引航同调派制度,严格按照港口船舶进出港计划、港口水域通航情况和天气海况情况等有关制度要求制订船舶引航计划,引航计划经引航机构领导审核报海事管理机构后通过网络平台及时向申请对象公开,条件成熟的引航机构应主动将引航计划向社会公开,接受国内外服务对象的监督;跟踪计划实施过程,各引航机构应加大信息化建设的投入,通过AIS船舶监控系统等有效手段,跟踪引航员实施引航的全过程,对不准点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要求引航员按引航计划实施引航工作,力争被引船舶的船期不因引航工作而延误。

“方案”还要求,各引航机构要规范引航收费管理、结算、审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收费,建立收费查询系统,方便船公司核对,主动接受外部监督;各引航机构要多考虑服务对象需求,在保安、保船期的前提下,努力降低各项服务成本,包括引航员的接送、拖轮的使用、收费。同时,要公布工作程序、建立引航机构不良记录名单制度等。

此外,“方案”还对引航机构加强引航员安全技术能力建设、完善内外部工作机制、建立信息化系统、建立服务内外的监督措施、发挥协会作用等保障措施方面作了具体要求。

来源:中国物通网  
本文标签:
免责声明: 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网络和相关会员发布,本站已经过审核,如有发现第三者他人利用各种借口理由和不择手段恶意发布、涉及到您或您单位的肖像及知识产权等其他不便公开的隐私和商业信息时,敬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删除处理。但为此造成的经济或各种纠纷损失本站不负任何责任,特此声明! 本站联系处理方式:图文发送至QQ邮箱: 523138820@qq.com或微信: 523138820,联系手机: 15313206870。